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

三十嵗的我 / 余愛蓮

我不知道這是真的三十嵗的我,只是我猜的生活。我三十嵗的時候可能住在明州,因爲很多在明州長大的人都回來明州住。我的父母都是在明州長大的,都在別的地方上大學。他們都在華盛頓工作,可是我八嵗的時候,我們家搬回去明州,所以我將來大概會住在明州。

在工作上,有兩個可能。第一個是我當語言學家,因爲我在索思墨選一些語言學課,覺得很有意思。要是我想當語言家,我得念研究所,然後當教授。我覺得當教授不錯,所以我三十嵗的時候可能在一所大學教語言學。第二個是我在一個出版商當編輯。我想編輯兒童或者青少年的書。其實,我想當作家,可是我知道很難,所以我先當編輯,後來可能自己寫書。

我三十嵗的時候可能還沒結婚。我覺得晚結婚比較好,應該先找鐵飯碗。

沒有留言: